2007年,人民银行先后六次提高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加息”,加息后5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由2007年初的6.84%增加到现行的7.8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优惠利率也由年初的5.81%增加到6.65%。对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而言,调整后的新利率标准将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日起,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在加息后,贷款的月供将相应的增加。以10万元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元;而从2008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1204.31元。
央行上海总部发出提示:如果在银行办理了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按揭贷款、或其他形式的浮动利率贷款,请务必尽快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一旦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客观地记入到您的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全国统一联网,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特别是由信贷活动的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都将被如实记入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违约记录太多,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可能带来一定的不便。因此,在获得贷款后,要按照自己的贷款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并随时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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