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就是你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来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度是自然年度,为上一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基数每年7月1日后核定一次。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各单位都要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每个月应缴公积金为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 =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一般在5%~12%之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可以不一致。
提示:
1.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所得税。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
3.自主缴交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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