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即日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调整如下:
异地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职工,在中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向中山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新政问题解答:
答:政策调整后,全国范围内的住房
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中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以向中山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二、异地缴存职工申请
公积金贷款可享受额度上浮优惠吗?
答:可以。对于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住房
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装配式建筑
公积金贷款、多子女家庭
公积金贷款可享受
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其中装配式建筑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一人最高
贷款额度可达72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最高
贷款额度可达144万元,多子女家庭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30%,一人最高
贷款额度可达78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最高
贷款额度可达156万元。如同时符合上述优惠政策,就高选择其中一项。
答:可以。职工在中山市申请
公积金贷款时,可通过“中山
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线上签订借款合同、电子表单等材料,实现
贷款“不见面”办理。
四、如果异地缴存职工在两个不同城市有连续正常缴存记录,申请
公积金贷款时可否合并计算?
答:可以。如职工在A市缴存2024年4—5月
公积金,在B市缴存2024年6—9月
公积金,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视为连续缴存6个月。
答:可以,参照中山市缴存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异地缴存职工可否申请办理
提取住房
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答:不可以。由于异地缴存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不在中山市,中山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划扣其
公积金账户余额,因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
提取住房
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仅支持中山市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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