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精神,我中心拟对2021年1月之前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汇缴(补缴)过住房公积金且无法联系的单位进行单位账户封存处理。请存在上述情况有疑问的单位于2021年8月25日前联系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窗口处理,到期未来办理的单位本中心将进行封存处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8月19日
(编辑:wangshan)
顶
踩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