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具体如下:
信房金字〔2025〕16号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助力信阳市城市更新,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信阳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优化。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取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冻结的。
二、提取金额
三、提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本人Ⅰ类借记卡。
(二)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佐证材料。
(三)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或加装电梯合同。
(四)加装电梯资金分配方案和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票据。
四、申请时间
五、其他事项
信阳此前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浮10%。即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70万元提高到77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10%。即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4.7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1万元。
贷款核算办法仍按原文件执行。
三、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5年内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按照不超过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2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
此外,信阳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了
关于暂停办理公积金
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一、2025年12月31日(周三)上午8点起,暂停柜面前台、综合服务平台及各线上办理渠道(含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支付宝、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等渠道)所有汇缴、提取和贷款业务,暂停接收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二、2026年1月4日(周日)上午8点,恢复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
感谢您一年来对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心与支持,业务停办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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