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前,由于铁路系统跨区域、跨城市的特点,有部分具有天津户籍的职工在北京铁路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部分职工存在在天津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供缴存证明,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向在北京铁路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天津户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在北京铁路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天津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文相关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