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银川市统计局确定的2009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得出2010年度银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应为2208元。
二、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执行国家“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的规定。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日期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调整本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从2010年的7月1日开始。
特此公告。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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