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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心2022年9月12329服务热线动态

2022-10-31 09:16:31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2022年9月,12329热线电话共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建议等来电25686个。其中:自助语音受理14130个,人工接听11556个(咨询类电话11541个,投诉类电话15个)。  

12329服务热线业务咨询热点:

     一、缴业务

    (一)职工询问试运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

    1、申请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为本市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市长期居住并以个人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方式灵活就业,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市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业务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我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资料要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发放的居住证;港澳居民应当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应当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为所属承办银行的卡,无卡可现场办理)。

   4、办理方式

执行“先预约,再办理”的业务程序,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使用手机公积金APP进行申请开户或申请转入预约,再前往相应承办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5、文件规定

   《关于试运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请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看。

    (二)职工询问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情况?

   1、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任一分理处/管理部柜面进行查询;
   3、通过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账户余额。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实施“同城通办”的问题

    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各类法人单位,不受住所地和行政区域限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和就近原则,可以自主选择向中心任一分理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启缴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业务

    (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问题

    缴存职工未重新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满6个月且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自助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至所属分理处/管理部柜面办理。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后,一年内不得在原单位重新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阶段性加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年度内申请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年可提取金额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增加2000元;首次提取后,未达到规定可提取额度上限的,可以在2022年12月31日前,根据本人情况通过太原手机公积金APP或业务承办网点柜面再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柜面申请提取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应银行卡的原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申请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放宽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公积金〔2015〕17号)及其相关规定。

    (缴存职工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我市缴存职工在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购买自住住房,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执行与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同的政策标准。

    我市缴存职工在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购买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等自住住房,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渠道获取所购买自住住房信息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在线自助申请办理。

    通过数据共享渠道无法获取所购买自住住房信息的,所有权人或配偶可以通过线下向我中心或购房所在地的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贷款业务

    (一)职工咨询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属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虽不在中心缴存,但符合住建部异地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4、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

    5、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二)支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事项

    1、现役军人配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现役军人配偶应该为主借款人,现役军人为共同借款人,现役军人应出具部队核发的有效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军校学员证等)。

    2、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时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在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退役军人服役时间可依据本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中登记的批准入伍时间核定;退役时间依据本人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中登记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核定。

    (三)《关于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适用的人才范围是什么?如何确认?

    政策适用的人才范围,是指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在我市人社部门领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

高层次人才根据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省、市确定的人才范围进行审核;领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人才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以上是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12329客服中心经过认真整理并就以上问题与相关业务科室沟通给予一一答复,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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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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