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套房也能办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了!
7月12日,记者从武汉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此前,武汉
公积金贷款不允许第二套住房办理商转公,现在调整为:仅有两套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职工,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
贷款。
武汉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此前的
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仅有一套使用个人住房商业
贷款购买的住房,且无
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
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并就该套住房申请商转公
贷款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我市首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政策;但若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两套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
贷款的,认定为第二套住房,不予受理商转公
贷款。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因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我市
公积金贷款也放开了部分商转公的办理条件——
- 我市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仅有两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执行我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
- 其他未涉及的商转公贷款事项,仍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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