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缴存职工及多子女家庭面临的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直中心近期对不同情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调整。
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套房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多子女家庭是指在现有住房
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基础上,借款申请人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离异、再婚家庭,借款申请人需要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子女抚养关系证明材料。
收养子女的家庭,借款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或收养登记证等可以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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