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提振住房消费的部署要求,加大对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6月23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作出调整。
根据规定,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由20%提高至30%以上: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现房、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的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限额为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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