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如遇重大灾祸、买卖纠纷等)贷款发放不满半年需要提前全部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需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贷款银行及贷款审批部门核实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贷款银行报信贷管理处审批后,为借款人办理提前结清。
《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贷款银行在中心系统扫描后留存归档。
(一)二手房未完成转移登记的;
(三)法院判决解除买卖合同的;
(四)受政府规划变更影响,解除买卖合同的。
三、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缴存基数小于等于个税起征点(当前为5000元)的,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高于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能够反映其实际收入的近6个月银行流水或个税纳税证明,如无法提供的,缴存基数按个税起征点认定。
四、征信报告有效期要求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贷款审批时,征信报告不能超过有效期。
七、劳务公司缴存职工贷款申请资料简化和收入认定
八、贷款非逾期标记处理
对非逾期标记的逾期记录,贷款审批时,视同正常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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