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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住房公积金“双试点”政策已落地!

2025-08-06 08:24:24     榆林日报      我要评论()
摘要: 缴存更灵活,提取更容易,权益更广泛

近日,记者从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及全省唯一的“双试点”城市,榆林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惠民十条”措施》等多项配套的惠民政策,大幅提升制度普惠性与吸引力。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小虎介绍,新政策聚焦灵活就业群体需求,构建“缴存支持、补贴激励、贷款提额、提取优化”四大体系。首先,缴存方式灵活。可自主选择缴存基数、比例(10%—24%),并支持按月缴、一次性缴或自由缴三种模式。其次,利息补贴给力。 2025年6月1日后开户者,缴存满12个月且未使用贷款提取的,在原1.5%存款年利率的基础上,可额外享受0.6%的年利率补贴,最长补贴24个月。第三,贷款政策优化。贷款额度与缴存时间及金额挂钩,支持二次贷款、“商转公”及“组合贷”。身份转换便捷,权益无缝接续。
 
为吸引青年人才,新政策专设应届毕业生补贴
 
2025年至2027年本地大专及以上、市外来榆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公积金,可享“双重红包”,开户即得300元,连续缴存再获1200元留榆补贴,此群体还可叠加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利息补贴。
 
提取政策优化方面,进一步体现人文温度
 
家庭困难提取扩容:缴存人及直系亲属患9种大病或年度医疗费超25万元,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不超总费用);因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自住房损毁,受灾6个月内可提取(不超受损额)。
 
简化继承提取:已故缴存人账户余额小于等于5万元,其配偶、子女、父母凭基本证明(身份证、银行卡、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即可提取,免去公证文书。
 
新增首付提取: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可提取账户内公积金支付首付款(12个月间隔,不超首付总额)。租房提取放宽:无租赁备案者凭无房证明每年最高可提取3万元
 
贷款政策全面升级,精准支持七类群体
 
(不可叠加)
 
1. 人才支持:国内外顶尖及国家级领军人才家庭贷款额度上不封顶(最高可贷房价的80%);省级及地方领军人才家庭每人提额20万元。
 
2. 多孩家庭:生育(抚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每孩提额10万元。
 
3. 军人优待:现役军人配偶或退役军人每人提额10万元。
 
4. 信用激励:纳入“诚实守信主体名单”者,额度提升20%。
 
5. 保障性住房:低收入群体购买保障房首付比例降至15%。
 
6. 高品质住宅:购买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等四类住宅,额度提升20%。
 
7. 现房支持:购买现售商品房,最高可贷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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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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