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北京: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2025-08-09 09:10:53     北京商报      我要评论()

8月8日,来自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好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相关年限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环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借款申请人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悉,本《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二套住房: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有关的其他政策不变。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住房贷款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调整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调整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购房人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调整前,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调整后,不再区分五环内外,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调整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调整为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5万元。政策调整后,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分享到:

(编辑:taibai)

 

 

 

 

Tags: 贷款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