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25日消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5年9月25日起实施。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本次政策立足东莞市房地产结构性供需变化,因城施策、综合施策,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促进住房消费、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优化供给的举措。
需求侧方面,一是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对购买新房、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促进购房需求释放。
具体看,《通知》明确,对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是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购买新房首套房的认定审核范围由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扩大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覆盖面。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名下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同时满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核算住房套数并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明确,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对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不超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供收比仅核定公积金贷款部分。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贷款首付款。
供给侧方面,一是细化房地联动土地供应调节机制,合理匹配土地供应与库存,从土地供应源头促进供需动态平衡;二是支持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业态功能合理转换,为存量商办物业“功能重生”简化流程;三是优化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服务,通过推进市场化定价、“交房即发证”、分期规划核实验收和分栋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单套抵押”、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接下来,东莞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据悉,相关配套细则将尽快出台,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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