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推出6项便民举措。
拓宽提取使用场景。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多个居住改善项目的个人分摊费用,具体包括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其中,因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继续执行现有政策。这意味着公积金的使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购房、还款,能够更深入地参与到家庭居住品质的提升中。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包括为符合代际互助条件的直系亲属支付购房款),或用于偿还本人住房贷款本息,不再受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限制。此举将极大便利异地工作人群、回乡置业人群使用公积金。
简化提取材料与流程。非首次办理同一笔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如果个人征信记录清晰,可免于提供借款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已封存的,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时免于提供退休证;支持联网核查信息的,免于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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