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自2010年4月12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错峰上下班,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管理中心所属贷款中心、各管理部对外办公时间为9:00-17:00,中午有工作人员值班对外办公。
特此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4月9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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