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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管理部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11-08-25 11:38:38     汉中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2009年,宁强县管理部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积极扩大放贷规模,刺激住房消费,有效的促进了中低收入者购建房步伐,改善了其住房条件。截止11月底,已投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78万元,支持30名受灾干部职工恢复重建,支持150名干部职工购买了商品房,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解决自住房屋的能力,为宁强县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有效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
  一是扩大了宣传。今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管理部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220多份,向申请贷款的干部职工发放《贷款须知》500多份,接听咨询电话600多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贷款政策、办理条件和程序,有效地促进了该县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
  二是简化了贷款手续。为了切实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办事环节,管理部协调相关单位在集中办理贷款期间采取一厅式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又根据实际,取消了公证手续,既简化了贷款程序,又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是杜绝了“人情”贷款。住房公积金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人人关注,非常敏感。为此,要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就必须根据政策,按规定办事,把住“人情关”,为了确保公平,管理部实行了贷款受理登记制度,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按递交资料先后进行登记,并告知排号位置和办理时限,按先后顺序依次办理,从而杜绝了“人情”贷款
  四是建立了贷款催收机制。为强化贷后管理,每月根据委托银行提供的资料,清查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对没有按期归还的,落实专人电话或短信催收,对个别逾期的采取上门催收,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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