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工作的可操作性,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降低贷款风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受托银行需确定专人负责公积金贷款扣款工作。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每月20日将导出的还款数据交与各受托银行,中心负责提供相应软盘和加盖专章的扣款明细表。
- 各受托银行于每月23日依据中心还款数据扣款;
- 各受托银行于每月24日将扣款后成功与失败数据交于中心,受托银行负责按照中心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供相应的软盘和加盖专章的扣款明细表。
- 第一次扣款中扣款失败的,各受托银行安排第二次扣款,中心不再提供第二次扣款数据,受托银行根据第一次扣款失败表扣款,数据不变。受托银行安排第二次扣款的于26日向中心提供相应的软盘和加盖专章的扣款明细表。
- 各受托银行依据第一次扣款不成功的报表在第二次扣款日之前组织专人进行催收。
- 扣款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扣款表格式如下:
合同编号 |
还款帐号 |
姓名 |
身份证 |
还款日期 |
本金 |
利息 |
罚息 |
本息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各受托银行需安排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催收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作。
(二)各受托银行必需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逾期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中心信贷科。格式及内容(下表):
2007年03月份不良贷款明细表
XXXXX支银行移交人:接交人:年月日
说明:
1、在明细表第一页右上角加盖公章。
2、拖欠期数一栏不应是累计拖欠期数,而是截止报表日连续拖欠的期数。
3、拖欠合计一栏在最后一页要有合计数。
4、联系电话一栏必须有个人和单位两个以上联系方式。
5、明细表用A4纸、横版。
6、逾期报表遇节假日顺延。
(三)电话催收
旧程序发放贷款产生的逾期各受托银行依据逾期报表进行电话催收;新程序发放贷款产生的逾期各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逾期表进行电话催收,中心不定时抽查各受托银行电话催收情况。催收当中如客户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各受托银行要及时掌握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四)、起诉催收
各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要求,对恶意拖欠、拖欠期数过大的不良客户进行进行起诉,逐渐减少和减小逾期户数和逾期期数。中心负责提供起诉所需材料样本,各受托银行严格按照中心所提供的样本准备起诉材料。起诉样本内容(见附表):
以上均为A4纸。
各受托银行需认真履行贷款档案交接手续,业务人员到中心办理放贷款业务时,将上批发放完的贷款档案返回中心并填写贷款档案交接表。
各受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范程度直接与各受托银行的贷款发放量挂钩,各受托银行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中心提供专职贷后管理人员名单。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