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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势头强劲

2011-08-26 14:08:45     辽宁省人民政府      我要评论()

  作为改善广大职工的居住水平,调整和优化广大职工的住房消费结构,拉动和活跃盘锦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迅猛。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截至2008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实现13.9亿元,归集余额9.4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总额5.07亿元,发放贷款余额3.35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4.5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盘锦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盘锦,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是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的一年,各项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覆盖面稳步扩大,归集额迅速增长,使用率大幅提高,资金管理日益正规,增值能力不断增强。

  归集额稳定增长。200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787个,同比增加了43个单位,增长了5.8%,缴存职工人数达6.3万人,同比增加3000人,增长了5%。实现年归集额2.9亿元,完成年初预定目标145%,同比增加6300万元,增长了28%。

  公积金使用率大幅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迅猛发展。2008年,共向全市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99亿元,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的249%,同比增加1.21亿元,增长了155%;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工作有序进行。2008年,共为6576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944万元。其中,为3414名职工购(建)房、偿还贷款提取6142万元,为3162名离退休、买断职工提取2802万元,当年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99.3%;全年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166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58万元,全额上交财政用于盘锦市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丰硕的成果得益于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求真务实的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心系全市广大职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2008年,针对广大职工群众在购房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他们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和缴存比例进行了积极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最高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原来单位和职工缴存8%提高到9%,切实让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全市职工。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10月22日,他们再次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最终还款年龄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延长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为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担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于大众,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增加缴存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保证了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08年,他们向全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送对账单5.4万份,促进了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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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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