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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人今后可在省内七城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011-08-26 14:36:52     辽宁日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赵锐实习生冯林霍达报道今后凡在我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年限的职工,只要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就可以到省内的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阜新七个城市办理购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伟介绍,7月25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等八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共同签订了《辽宁中部八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协议》。并达成实质性合作意向,今后凡在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八城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就可以到另一座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购房贷款业务。
    孙伟说,八城市公积金协作协议签订后,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抓紧时间研究制定异地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尽早与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对口衔接。待准备就绪,就能立即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铁岭市民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了。
    实现八城市之间可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标志着这八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同城”,我省这八个城市也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区域。目前,其他城市也处于紧张的筹备阶段。然后根据各自城市的特点,拿出自己的方案。我市职工如果在另外七个城市异地购买个人自住住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请先到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及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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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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