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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08-26 17:57:14          我要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并公布政府作息公开年报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作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健全机构,明确岗位责任。政务公开工作自起步以来,便得到了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于淑芬任组长,纪检组长孙立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立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具体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信息梳理、上报、咨询、受理和公开等日常工作。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梳理信息、完善公开制度。信息梳理是做好整个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工作,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和一个窗口对外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公积金缴存、使用、提取、查询等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依法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提取等政务信息,并完善了中心相应的配套制度体系,实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完整统一,用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规范运作,确保公开到位。一是完善各项对外公开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内设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进行对外公开,同时,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发放、资金核算状况以及办理上述事项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办事程序予以公开。对工作人员实行 “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机制,制订了严格的监督制度,理顺了监督渠道。二是加强跟踪服务。为做好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分别将中心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将更新的政务信息分别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机要科和市政府网站,为畅通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渠道打下了一定基础。三是加快网站筹备建设,早日提升公信平台。力争在2011年初开通运行。届时,将开通政策法规、中心动态、行业信息、公积金缴交查询、公积金贷款查询、业务指南、政策解答、资料下载等项目。市民通过登录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通过“政策解答”栏目咨询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问题,对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方面的情况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截至2010年底,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们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明确了受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受理电话等。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对外公开方面,重点公开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职工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问题。在对内公开方面,我们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干部廉洁自律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实际,各有侧重。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单位职能、岗位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
  2、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事项、办事依据、时限流程等;
  3、办公地址、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4、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1)公积金政策法规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
  (2)公积金业务工作类: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政策的通知》、《佳木斯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
  (3)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等;
  5、群众关心的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为将对外公开事项落到实处,在公开形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和要求,通过业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新闻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公开,达到方便群众的目的,其具体形式为:
  1、服务窗口公开。服务窗口是缴存人获取政务信息的直接窗口也是最重要的公开渠道。中心高度重视服务大厅的信息发布硬件设施和便民设施,在服务大厅内通过设置办事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字幕滚动信息、查询电话、值班咨询台等设施,对外公布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间等,保证来中心办事群众获取方便、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服务大厅设置等候休息设施、填写申请资料设施等便民设施,保证在办事业务量大时,缓解办事群众的焦虑情绪;并在各个服务窗口建立“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保证业务快速办理、高速办结。
  2、办事指南公开。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可办理的支取、贷款业务的所需资料、办事要点印刷成简短精要的办事指南,一目了然,向所需群众提供,方便群众办事。
  3、电话咨询公开。我中心将主要业务科室的办公电话公开,职工可通过电话咨询有关归集、信贷、提取等方面政策。
  4、新闻媒体公开。对于省市颁发住房公积金相关重要文件、中心召开的重大会议,出台的重要制度措施,都及时地通过工作信息简报的方式在《佳木斯日报》、《生活报.三江版》佳木斯广播电台“包罗万象”栏目等媒体上公布,以全方位、广覆盖地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中心2010年度没有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中心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两年来,我中心通过积极努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更新;二是如何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实现审批结果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今后,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从手改进:
  1、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要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时效性,提高网上服务效率,更好地方便广大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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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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