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营业部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到南小区为行动不便的共同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签字手续,这一便民服务举措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市区营业部在受理一笔公积金贷款时,发现共同借款人未能到场签字。经了解,共同借款人行动不便,出行靠轮椅,难以到场签字。根据《连云港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需在贷款受理人员面前签字申请。了解到共同借款人的特殊情况后,市区营业部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立刻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市区营业部的这一举措,既执行了贷款政策规定,又方便了群众,提升了公积金中心的社会形象,落实了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实惠。
连云港市区营业部:上门服务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本文相关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