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2011-08-29 09:53:23          我要评论()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基本资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领导签字的《淮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存折;

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三)如已婚,需提供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

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存折(如配偶不参加共同借款,可以不提供此项资料)。

购买住房资料:

(一)房屋产权证或他项权证(复印件);

(二)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四)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记录资料和贷款余额证明;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所在单位和本人均

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的;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满一年以上,并且无连续2个月以上违约记录的;

(五)已办妥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并未还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

(八)夫妻双方同时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七)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个人提出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审批;

(三)申请人与担保中心签订担保合同;

(四)申请人与相关银行签订“商转公”合同书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五)申请人委托贷款银行或担保中心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六)银行发放贷款

 


分享到:

(编辑:admin)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