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海晨刊记者 王娟) 7月6日,记者从日照市财政局获悉,2010年度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开始,最高限额为7100元,调整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起。
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可比口径,200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382元,按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日照市2010-2011年度月缴交公积金工资基数的最高限额为7100元。
据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单位有关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经办处领取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连同本年度六月份工资单报送公积金经办处,由公积金经办处据以确定2010-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应缴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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