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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委托扣款的公告

2011-08-30 10:31:54     常熟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方便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结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操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常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委托扣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新开户单位在办理好单位和个人公积金开户之后,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委托扣款——即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
    二、申办流程
    1、签订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协议书
    申办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员需带好单位公章、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单位基本帐户等相关资料(或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站上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相一致的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协议和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填好盖章后)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承办窗口签订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协议书。
    2、签订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
    申办单位经办人员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签订好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协议书后,带好由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盖章确认后业务协议书、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及银行预留印鉴章,到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签订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
    3、记帐凭证的领取
    每月15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从单位基本帐户扣款后,月底前单位经办人员到基本帐户开户行领取记帐凭证。
    三、有关说明
    1、增员、减员的处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按月委托收款,如单位汇缴人员、金额变化,请提前填写相关表格于10日前报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
    2、协议书的停止与恢复
    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协议书自签订正之日起生效。如付款单位认为不能继续付款,应在当月10日前书面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和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方可停止办理,恢复合同手续同上。
    3、咨询电话:
    公积金常熟分中心——52879978
    工商银行承办窗口——52877161
    建设银行承办窗口——52886181
    农业银行承办窗口——52871510
    中国银行承办窗口——52884016
    特此公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
2010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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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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