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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我市开始执行公积金利率新标准

2011-08-30 16:57:13     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继央行今年第二次加息后,住建部又下发通知:从4月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4月11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已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新标准。

  按照住建部要求,从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

  据了解,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期上调0.20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上调至4.7%;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上调至4.20%。春节前加息两次,春节后又加息两次,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李某贷住房公积金10万元、10年期限为例,按调整前利率4.50%计算,月还款是1036.38元,上调后的利率为4.70% ,月还款是1046.07元。也就是说,李某每月需多还9.69元钱。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执行利率主要看放款日期:放款日为本月6日之前的,仍按原合同利率执行;6日之后的,按新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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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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