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清远:我市放宽公积金使用门槛

2011-08-30 19:50:49     清远日报      我要评论()

        新闻本报讯笔者近日从市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延续年初的开门红,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增幅不断,今年1—2月,全市发放贷款904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47万元增加了207%,共有8000户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4%。对于普受关注的粤十五条,该局表示暂不方便透露会否出台新措施,若有新政,会第一时间发文并在媒体公布。

  据了解,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1月1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具体做法为: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在同一区域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若两人同时申请购买同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合计贷款最高额为40万元。二是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从25年调整到30年。三是职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在还清第1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申请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对退休的同志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采取先办后批的办法,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制定网上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及宣传栏,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

  另据笔者调查,目前清远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约占20%,其中大部分选择10年的贷款年限,而根据清远的房价和户型,贷十多万元的业主居多。

  核心提示短期提升楼市人气的“第七条”

  《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粤十五条”,其中的第七条对住房公积金的放宽作了较详细的规范。

  (七)各地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上浮10万元—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30年,并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在1个月内完成手续办理。

  评析:使用公积金是政府最为常用的调控手段,此次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更加人性化。虽然政策出台前也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但需在房产证上加上其名字,这样对日后房产处理及财产分割可能有一定的影响。该政策可以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但是合全家公积金之力购房有过早透支市场的购买力之嫌。另外从本刊综合了解的成交数据看,目前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只占20%左右,总价一般在30-40万元左右,因此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对市场影响不会是关键性的,因为“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大部分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来说并无关系,但对短时间内提升楼市人气的作用却相当明显。在新政到位的情况下,“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自然是水到渠成。

 


分享到:

(编辑:taibai)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