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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1-08-31 09:18:16     中国人大网      我要评论()

        4月21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戎铁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义君主持召开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水、彭石沛、陈广周、陈继炮、陈孙及秘书长马碧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样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占忠,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认为,我市社会治安在市政府不懈努力下,朝着良好方向发展。特别是出色完成了第16届亚运会帆船赛和第七届世界惠州恳亲大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为我市和谐稳定局面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目前我市社会治安还存在诸多隐患,如路面双抢、入室盗窃、盗抢销机动车辆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社会治安持续稳控的压力还较重。会议要求,市政府应重视加强社会治安整治,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将我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憩现代化滨海城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专项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积极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了管理机构,出台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监管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使用效益偏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等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会议指出,要继续深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工作,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议要求,要加大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下大力气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三旧”改造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汕尾市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办法》,规范程序,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了“三旧”改造用地调查摸底、列表造册、标图建库和规划编制工作,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已经开始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会议指出,我市在推进“三旧”改造过程中,还存在工作进度不平衡、部门协调不够密切、改造项目推进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强有力的工作人员,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切实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进程;要加强对各级“三旧”办专职和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落实工作经费,为“三旧”改造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资金,确保“三旧”改造工作快速全面展开;尽快出台可操作性的相关政策和办法,促进我市“三旧” 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要进一步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三旧”改造的政策,营造“三旧”改造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已开展的“三旧”改造项目的跟踪监管,依法依规落实“三旧”改造政策,确保“三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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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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