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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直公积金新政出台 公积金贷款买房更方便了

2011-08-31 10:03:55     网易新闻      我要评论()

     “还不到两周,我的房贷就下来了,还是在省公积金办理的。”刚刚从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办好房贷的小杨最近心情不错。

  此前,小杨准备买房子时,亲朋好友都说办理公积金贷款要等很长时间。他在开发商的推荐下到中行高新支行办理,没想到办理的速度大大超出他的意料。

  原来,最近省直公积金推出了《关于推出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新举措的通知》。在这个实施不久的公积金新政中,不仅取消了公积金贷款轮候制,还取消了只能支取一半额度和两次贷款间必须相隔一年的规定。

  贷款不再需要“轮候”

  从2007年开始,市场购房欲望空前高涨,公积金贷款需求量猛增,省直公积金中心出现贷款资金紧张的局面,存贷比已经接近警戒线。省直公积金中心出台了贷款轮候制等五项微调措施。许多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等待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放贷。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来五项微调措施的实施,有效化解了资金紧张的局面,存贷比达到80%左右的正常合理范围。4月1日起,该中心取消了公积金贷款轮候制,贷款流程回归正常,正常审批时间为15个工作日。

  支取额度取消“一半”限制

  小杨现在每个月的按揭款是3000元,但是他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是2000元,按照以前“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一半”的规定,他每个月能取的公积金就只有1500元,并不能全部取完。

  不过此次省直公积金新政同时取消了“一半”的规定,确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只要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就可以。

  二次贷款不必相隔一年

  此外,新政还放宽了二次贷款条件。《通知》规定首次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贷款已全部结清或即使未结清,在符合各项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而在这之前,两次贷款之间必须有一年以上的时间间隔和首次购房面积低于140平方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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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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