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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调整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

2011-08-31 10:38:57     中国地质大学网      我要评论()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武公中发【2010】100号)精神,从2010年7月1日起,武汉地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以2009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我市规定的缴存比例,调整2010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按新的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2010年度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为1999元(含职工及单位缴存部分)。该通知下发前,即2010年7月以前,公积金缴存额度已超过标准的,可暂时维持原标准缴存,本年度不得调整缴存基数。

  我校已于2010年7月份对公积金缴存额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前我校已有少数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超出或将要超出《通知》规定的上限额度,学校经研究后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年7月1日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前,缴存额已达到或超过1999元的职工,本次不再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

  2.2010年7月1日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前,缴存额度未达到1999元,但7月1日调整后将超过1999元的职工,则按缴存额1998元进行调整。

  3.其他职工正常进行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

  4.由于2010年7月、8月公积金已经从职工工资中予以代扣,对上述1、2两种情形,多扣的公积金将在9月份工资中予以退还。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房改办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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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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