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9月1日消息,《关于“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发布。其中明确,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市域办理,助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1+8郑州都市圈”(以下简称都市圈)经济发展,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实行互认互贷。
(一)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不要求购房职工先取得郑州市行政区域户籍;
(四)申请人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已有自住住房套数,利用郑州大数据平台认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家庭已有自住住房套数,在未实现房产信息联网查询之前,可按照在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记录进行认定;
(五)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经本人授权,受理部门可直接或委托银行查询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也可根据本人及配偶提供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纸质报告认定个人征信;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