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濮阳发布”12日官微,河南省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调高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市城区由60万元调至80万元,各县城及建制镇由50万元调至60万元。“二套房”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与“首套房”相同。同时,调整首付款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的15%;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0%(购买“二手房”,所购住房竣工时间超过20年的,贷款额度不高于50%)。文件还要求,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同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河南濮阳:买保障性住房的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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