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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买保障性住房的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

2024-12-13 09:30:25     财联社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据“濮阳发布”12日官微,河南省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调高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市城区由60万元调至80万元,各县城及建制镇由50万元调至60万元。“二套房”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与“首套房”相同。同时,调整首付款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的15%;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0%(购买“二手房”,所购住房竣工时间超过20年的,贷款额度不高于50%)。文件还要求,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同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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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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