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我省持续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积极助力中青年及中低收入群体安居乐业。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的占88.62%;租房提取额同比增长30.24%。
根据统计,2024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稳定增长,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13342家,净增单位7420家;实缴单位99866家,缴存额962.2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03%、2.09%。
支持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使命。2024年,我省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6%,高收入占1.7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5%,高收入占1.95%。此外,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56%,30岁至40岁(含)占48.02%,40岁至50岁(含)占16.5%,50岁以上占2.92%。
按照相关要求,我省积极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业务,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
2024年,我省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33万笔312.61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740.36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16亿元,有效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提取金额中,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4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53%,租赁住房占5.8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3%,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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