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部门获悉,我省开展了《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了解《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估。
立法后评估显示,截至2011年9月,我省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02.43亿元,因住房消费、离退休等提取住房公积金149.85亿,累计归集余额352.58亿元,当月实际缴存职工183.94万人,占全省在职职工的68.13%;累计为31.19万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4.15亿元,贷款余额188.94亿元。
评估报告提出,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充分发挥公积金的效益,提高城镇职工居住水平,切实改善民生,根据这次立法评估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启动《办法》的修订工作。《办法》已实施11年,鉴于国务院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并已开展修订的前期工作,为此,在国务院《条例》修订出台后,将适时启动我省《办法》的修订工作。同时,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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