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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面积12平米 万户享廉租住房保障

2007-08-22 11:53:00   卢宗晏   青岛早报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家住市南区的张明君一家今年心情不错,作为长期受到住房困扰的低收入家庭之一,他们今年将享受到廉租住房的“待遇”。自今年6月起,我市降低了申请廉租住房的“门槛”,1.4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将可以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保障范围扩大了近3倍。

申请廉租房门槛降低
    张明君是今年6月份递交的申请,“我们一家三口的月收入是1500元,不属于低保户,按照以前的标准我是不够条件申请廉租房的,不过,现在申请条件放宽,我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了。”
    2007年6月20日,一项有关住房保障的“新规”正式发布:自即日起,对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施“大扩容”,将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扩面”以来,市内四区已有4000多户低收入家庭提出申请,已受理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有2000多户家庭。

增加实物配租房源
    廉租房保障标准也将提高,从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原先的人均10平方米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以三口之家为例,若这三口之家为无房户,那么,在保障标准调整之前,三口之家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420元,调整后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504元。
    此前,青岛市已投入2000多万元,率先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近4000户低保家庭或以资金补贴、或以实物配租等方式实现居住条件的改善。
    今年,我市在坚持以租金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的基础上,针对孤老、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年内建筹实物配租房源200余套的目标已经落实--即因杭州支路鞍山路快速路建设而腾空的两侧部分居民楼房。

廉租房保障向农村延伸
    在作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扩容”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四年解困”目标,即从今年起到2010年,由政府财政投入总计3.66亿元的资金,解决新“扩”进来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基本需求。青岛市今年也加快了廉租住房向农村地区的覆盖。如今,青岛市郊三个区和五个县级市也全面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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