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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官员可以这么信口开河?

2007-11-17 09:59:00   lily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10日在福州表示,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高敏感、高弹性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前景持续看好的最重要的经济学依据。
陈淮在当日举行的2007中国(海西)蓝筹地产年会暨房地产海西战略高峰论坛上说,20年前,我国只有不超过3‰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10年前,大概有3%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这个数字虽然不是大多数,但是中国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的人所占比重在20年里增长了100倍,而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提高,这是我们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信心所在。”
一些人提出,要根据居民的收入房价比来判断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真正购买力。陈淮对此并不赞同,他认为: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的高敏感、高弹性,才是判断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的最重要经济学依据。
陈淮分析认为,我国城镇居民有20%的高端群体,他们今年挣多少钱不影响其住什么房子,所以他们的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不敏感、无弹性。另外有20%-25%的人群属于低收入群体,其住房消费能力也对收入不敏感、无弹性。剩下50%左右的群体对住房消费需求强烈,他们属于高敏感、高弹性的群体,其住房消费增长率是远远高于收入增长率的。这个群体年龄在28岁到40岁之间,这个阶段也是工资收入、个人财富累计增长最快的阶段。这个群体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的高敏感、高弹性,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希望所在。
诚然,如果陈主任此番言论是酒后醉语抑或是饭后闲言,本人都不会作任何评价,可问题是陈主任是在2007中国(海西)蓝筹地产年会暨房地产海西战略高峰论坛这样的场合所发表的宏论,不得不令人对其理论水平、责任心及动机产生怀疑。理由如下:
首先,支撑其论调的数据不足以令人信服。
1、陈主任说,“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陈淮此言是为了印证其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信心,诚然,若果如是,则房产市场的发展应当是健康的有序的。30%的居民能买得起房,说明房价是被市场和消费者认同的,说明开发商恣意定价、涨价、捂盘惜售都是合理的。
果真如此吗?截止2006年底,上海常住人口数量为1815万人,按其30%算为544.5万,那是不是说上海有544.5万人买得房呢?而事实上,2006年1至11月上海市住宅累计成交总量为1956万平方米,以每套房90平方计,共成交217333套。500多万人买得起房,为什么仅成交21万多套呢?况且,在这么多成交的住宅中有多少是被投资、投机者购买的呢?这些数据,不知陈主任调查没有!
2、我国城镇居民有20%的高端群体,他们今年挣多少钱不影响其住什么房子,所以他们的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不敏感、无弹性。另外有20%-25%的人群属于低收入群体,其住房消费能力也对收入不敏感、无弹性。剩下50%左右的群体对住房消费需求强烈,他们属于高敏感、高弹性的群体,其住房消费增长率是远远高于收入增长率的。
对于这份数据,本人也不予苟同。首先,20%的高端群体、20%-25%的人群属于低收入群体、50%左右的群体对住房消费需求强烈,这样的数据从而来,是经过科学、严谨调查而得,还是权威机构公布,还是陈主任信口开河?不得而知。本人未经调查,只能依其数据进行推测:仍以上海为例。
20%的高端群体,其数量应达363万。何为高端群体,陈主任说这些人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不敏感、无弹性,什么样的人对动辄数百万的住宅不敏感、无弹性呢。可以想见,这些人群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富豪,至少是千万富豪。上海有360多万个千万级富豪吗?
20%-25%的人群属于低收入群体,其数量是363万至453万。2007年上半年,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78元人民币,如果低收入人群仅占20%-25%的话,人均收入会这么低吗?我想,结合20%的高端群体,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780才显得合理。
中等收入人群能有50%吗?这一点根本不值一驳,因为就是在美国也没有任何人能敢说中等收入人群占50%。
其次,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的高敏感、高弹性与房价收入比是相抵触吗?
陈主任不赞同国际公认的根据居民的收入房价比来判断房地产市场的真正购买力,他认为: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的高敏感、高弹性,才是判断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的最重要经济学依据。依陈淮看来,高端人群、低收入者的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不敏感、无弹性,因为前者有的是钱,后者是买不起。言下之意,中等收入人群是消费能力对收入的高敏感、高弹性人群。
试想,当一个人的年收入足以应付或远远超过一套房子的价格时,其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是不敏感、无弹性的,当其3-6年的收入方能购买一套房子时,其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应是高敏感、高弹性的,当其7年乃至10年以上收入都买不起一套房子时,其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是不敏感、无弹性的。
因此,我实在不明白陈主任为什么不赞同国际公认的根据居民的收入房价比来判断房地产市场的真正购买力,而要创造出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对收入的高敏感、高弹性。而事实上,这两者不仅不相抵触,而且密不可分。
本人虽然对于陈主任在2007中国(海西)蓝筹地产年会暨房地产海西战略高峰论坛这样的场合出此言论表示不解,从而对其理论水平、责任心及动机产生怀疑,可细想之下,他能位居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其理论水平、责任心都不应该有问题啊!其动机也不应该值得怀疑啊,有人说,这些官员在充当房产既得利益者的代言人,也有人说,这些人是得了好处才这样说的,对此,本人不予苟同,我们政府在任用官员时都是经过缜密考察的,况且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其在重要的公众场合说出这样的言论呢?我想,只有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信口开河!可问题是:建设部官员可以这么信口开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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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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