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江门市各级房管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要求和《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能,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一、加大投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五邑各市区房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有序地开展安居工程建设。去年,鹤山市共投入1488 万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完成竣工并安排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有165 户,已竣工的廉租住房有104 套。恩平市房产局争取市政府通过了在“十一五”期间投资1200 万元,建设308 套廉租住房的总体规划,以及建设廉租住房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并积极向省建设厅争取到廉租住房的专项建设资金;经过各方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首期96 套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预计今年春节前可落实部分的特困家庭入住。开平市房产局投入资金200 多万元,购买33 套商品房用作廉租住房出租,解决该市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江门市区投资 2278.4 万元的江南新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已完成立项等工作,将于今年一季度动工,预计年底可向社会提供 92 套经济适用住房和93 套廉租住房。
二、改造公房,增加廉租房房源。 利用、调剂腾退的直管公房改造成廉租住房,一直是我市各级房管部门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手段。去年,各市区房管部门共提供了96 套公房用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安置。其中,市房产局提供了8 套;新会区房产局提供了14 套;台山市房产局提供了11 套;鹤山市房产局投入了80 万元,翻新、维修了 63 套廉租住房。
三、发放补贴,增加保障手段。 鉴于廉租住房的房源有限, 实物配租无法马上兑现的情况, 为了落实“应保尽保”的原则,市房产局去年12 月份制定了《2007 年度江门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方案 》,从2007 年1 月份起,对蓬江、江海两区年底登记在册的住房困难户实施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首批受惠的将有100 个困难家庭。
四、减免租金,发挥公房的住房保障作用。 各市区房管部门还对租住直管公房的低收入家庭实施租金减免,去年共减免户数1808户,金额130.9万元,其中江门市区 758 户49.82 万元,新会区74 户4.3万元,台山市49户4.2万元,开平市69户2.58万元,鹤山市748户66 元,恩平市110 户4 万元。
通过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调剂利用腾退直管公房为辅,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相结合的方式,江门市已基本构建起住房保障体系。到2007 年12 月止,全市已全面解决了城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8 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并力争在今年内解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0 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江门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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