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正文

陕西5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2026-01-19 09:05:35     光明网      我要评论()

陕西5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1月14日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消息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
 
各缴存单位、各缴存人:
 
依据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商人社发〔2026〕20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商州区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二、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4日
 
1月14日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依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渭人社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临渭区(含高新区)、华阴市、潼关县、大荔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华州区、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二、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此前
 
陕西已有多地
 
发布相关公告
 
↓↓↓
 
汉 中
 
 
1月9日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公告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
 
公 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人:
 
依据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汉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2026年1月9日
 
咸阳
 
 
1月8日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人:
 
依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咸人社发〔2026〕1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秦都区、渭城区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376元/月;
 
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彬州市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8日
 
宝 鸡
 
 
近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发了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通知
 
↓↓↓
 
将二类区、三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别调整为2250元/月、2140元/月,此次调整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宝鸡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县4个二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50元/月;凤翔区、扶风县、眉县、岐山县、太白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8个三类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14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为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线上线下双渠道服务,已开通缴存网厅的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直接办理,其他单位则可选择在全市各县区服务大厅或24个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缴存单位,请及时按标准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0917-3901701进行咨询。
 
杨凌
 
 
1月13日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下限标准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376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3日
 

分享到:

(编辑:taibai)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