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推出经济租贷住房
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方案,宁波市将试点推出经济租贷住房,经济租贷住房作为过度性周转住房,实行只租不售,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无房家庭的过度性居住问题,主要对象为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体。初步设定为人均收入在城镇军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无房户。经济租贷住房租贷期限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在租贷的前3年给予适当优惠,以后按市场租金甚至可高于市场租金出租,体现经济租贷房的过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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