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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证券案中案: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消失始末

2006-10-10 18:28:00   佚名   21世纪经济报道      我要评论()
2006年“五一”节前夕,位于沈阳市南京街上的辽宁省财政厅来了几位陌生人,这些人在财政厅呆了不到一个小时,随即离去。

  此后不久,辽宁省财政厅下属的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一位正处级干部被上级领导宣布停职


  据悉,该正处级干部在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任职之前,曾在辽宁省省直属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任重要职位,他被停职与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前年度的对外投资业务有关。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前不久,有关部门在德恒证券清算工作中发现了一笔5000万元的高息委托理财资金,委托方是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德恒证券清算工作已经收官,但此笔住房公积金权益并未在清算中体现,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面临损失。

  5000万流入投资市场

  在中央有关部门出台政策严令禁止社保资金乱投资之前,社保资金是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觊觎之物。在上海市日前开展的社保资金投资自我检查中,从房地产到证券投资,都能见到社保资金的身影。

  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司有关人士介绍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所管理住房公积金一级市场上购买国债,严禁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更不许委托中介机构以委托理财方式投资国债。

  但是就在这一松一紧之间,已然有很多住房公积金流入投资市场。1997年,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德恒证券沈阳市营业部签订了5000万元的“委托购买国债投资协议”。

  “委托购买国债协议”与“委托购买国债投资协议”内容上有根本的差别:“委托购买国债协议”是指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德恒证券购买国债;“委托购买国债投资协议”则是指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德恒证券购买国债用于投资,这即默许证券公司可以用客户资金用于其它投资用途,购买国债只是证券公司从客户那融资的一个理由。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德恒证券签订的是“委托购买国债投资协议”,这实际上是一份委托理财协议。最开始,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德恒证券签订了年收益率约3%的委托理财协议,期限为12个月。

  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又与德恒证券续签了合同。此后连续数年,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年只是象征性地派人与德恒续签下一年的合同,直至2004年德恒证券出事。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按期派人去德恒证券办理结转利息的手续,至于德恒证券拿住房公积金去做何种投资,根本无人过问。,”上述知情人士说。

  德恒陷阱

  实际上,德恒证券并没有简单地拿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5000万元去买国债。

  德恒证券先用5000万元买了5000万元的国债,然后又将这5000万元国债抵押给另一家证券公司,从这家证券公司融得大约七成(约3500万元)的资金,然后将这3500万元资金打入德隆系的账户,供德隆系炒作“老三股”。

  德恒证券在与客户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中,向客户承诺一个最低收益率,如果德恒证券操作这笔资金投资达不到预定收益率,则以自有资金补充差额部分,保证委托方收益率达到一定比例。

  实际上,德恒证券一直通过吸收新的委托理财款来偿还老客户的利息,以此滚动发展。但是在德隆系后期,德隆系资金链条断裂,德恒证券无法偿还这些高息理财方式吸收来的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德恒证券危机便由此爆发。

  2004年,德隆系崩盘,德恒证券被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此时,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委托理财的5000万元面临损失。

  2005年,辽宁省财政厅派人前去上海德恒证券总部,追讨这笔住房公积金。但是德恒证券资产处置小组的人告诉他们说,由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5000万元属于“高息理财”,已经失去了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基金的性质,按照债权偿还的优先次序,只能排在“第二债权人”,基本要不到一分钱。

  200万利息不知所踪

  辽宁省财政厅的讨债小组虽然无功而返,却带回了一个重要的疑问为什么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5000万元属于“高息委托理财”呢?3%的收益率,在德恒证券的众多债务中,并不是高息理财,德恒证券所做的高息委托理财业务,利息一般在10%以上。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账表上显示,这5000万元委托购买国债投资的住房公积金共计从德恒证券收到利息150万元。

  那些多余的利息到哪去了?

  有关部门随即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笔委托理财协议是时任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一位负责人签的字,而这位负责人就是前文提及的被停职的正处级干部。

  “根据德恒证券沈阳市中山路营业部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德恒证券共支付给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利息350万元”,一位知情人士说,其中150万元是5000万元委托理财的住房公积金利息,被计入账表,其他200万元没有入账。

  原德恒证券沈阳市中山路营业部一位刘姓营业员经办了此笔业务,并且德恒证券每期支付给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利息也是此人转交的,如今他已经升任德恒证券沈阳市营业部财务主管。

  有关人士透露,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转入德恒证券之后,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与刘英伟个人账户有频繁资金往来。德恒证券以“手续费”等名义向该财务主管个人银行卡中转入资金,前后共200万元。但是该财务主管仅将120万元给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财务人员,剩余80万元仍留在自己银行卡中。

  同时,该财务主管个人银行卡中不断发生大额提取现金的交易,仅在2004年4月到8月期间,该财务主管就从个人银行卡中提现150万元。

  不久,当调查组再次去找这位财务主管时,德恒证券沈阳市营业部工作人员说,他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

  调查组随后调出该财务主管个人银行卡账号查询,发现账号上的钱已经被提光。种种迹象表明,该财务主管已经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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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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