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有市民咨询如何办理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中心可通过共享平台调取信息,实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目前,该项业务已经同步移植至“手机公积金”App,缴存职工可以自助申请,在线办理。
省内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入本市,或者在本市再就业且已在市公积金中心开户正常缴存的职工,可以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定》《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的条件,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及信息转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发起转入业务时无需再向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缴存单位名称、账户号码等信息;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调取相关信息,及时将申请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及信息转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且该项业务已经同步移植至“手机公积金”App,缴存职工可以自助申请,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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