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符合哪些条件可在线上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
(1) 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
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
(2)职工申请
提取时与上次租房
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职工申请租房
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
提取外的其他类型
提取。
(3)缴存职工及配偶有
公积金账户,且缴存职工及配偶已签约省内(除厦门)
公积金12329短信。
(4)职工首次申请
提取时,住房
公积金需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以上。
2.职工线上申请渠道有哪些?
职工可通过E福州、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渠道申请办理。
3.职工申请后多久可以审批通过?
线上办理租房
提取住房
公积金为秒办业务,符合规定条件申请职工在确保绑定银行卡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成功提交申请后即刻到账。
首次申请
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除首次外,以后每隔6个月可申请
提取一次,每次申请
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间隔月份的租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
职工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的,在五城区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
提取住房
公积金1000元,且每月房屋租金
提取金额不能高于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
公积金。
职工与上次租房
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可再次申请租房
提取。
因每次申请
提取的金额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建议职工
提取间隔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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