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曾德军 马喜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预算总支出127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993.34万元,一般专项支出278.04万元(详见8月30日本报AII04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今年预算,全年总支出1270余万元》报道)。
有网友根据上述信息计算后发现,剔除公用经费,该中心人均年收入为13.25万元。
对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年收入是否偏高,近日,市财政局回应,该中心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与市直其他同类单位是一致的。
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的年人均费用为15.87万元,扣除公用经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费之后,平均税前年收入约为10万元。
网友评论:信息公开可嘉,但收入是否太高?
据官方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51个编制,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0名,退休人员1名。此外,该中心还有普通聘员12名。今年,该中心的基本支出为993.3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这两部分。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 年),普通聘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 年)。
网友“梅小?”在《东莞观察》新浪微博上写道:“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收入真高啊!63人,一年收入高达834.82万元,平均下来每个人高达13.25万元,其中还有12个是普通聘员,那么51个编制内人员收入就更可观了!我完全被hold住了!”
尽管有网友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收入提出了质疑,但也有市民对该中心的行政公开表示赞许。
市民刘先生说:“根据《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直部门要在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但我查过了,54个市直部门,只有少数几个在这个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的预算信息。先不论经费高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官方回应:管理费用来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薪酬发放是否合理?记者先后联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第29条规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计提。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年度增值收益计提1%的风险准备金后,全部上缴财政,所有经费开支由市财政局核拨。
该中心的书面回复说:“在职在编人员的年人均费用为15.87万元。此工资标准是经省批复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局核定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发放的。此数为应发数,其中包含公用经费3万元,单位及个人缴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约2.7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因此,我中心的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人均年薪约为10万元。除此之外,我中心不再发放任何津贴、补贴。”
市财政局的书面回复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与市直其他同类单位是一致的。该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在编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聘用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费等4项。其中,在职在编人员经费表述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说法一致。
市财政局说,退休人员的经费标准约9万元,剔除单位缴交的社保费0.42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后,人均退休费约为8.41万元。
市财政局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车改单位,取消了个人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费用实行货币化,在职在编人员平均支出约2万元/年。据此计算,50个在职在编人员合计公务交通费用为100万元/年。
据官方提供的数据可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的基本支出为993.34万元,除开在职在编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费等三项合计902.5万元之外,12个普通聘员的总经费为90.84万元,人均年经费为7.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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