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本地职工,如果不打算在深圳买房,在外地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47.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归集后,符合支用条件的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按月?
48.公积金缴纳达到多少额度时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如何确定?最多能贷款多少?
答:公积金贷款业务属于委托贷款性质,即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最高贷款额度和办理时间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确定,目前尚未颁布,银行主要在操作层面。
公积金贷款利率人民银行有明确的规定,现行利率是:五年期(含)以下为3.50%,五年期以上4.05%。比普通的住房贷款利率低2个多百分点。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制定了相应的办法,针对在建行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支用,开办公积金联名卡和代发工资的个人将给予最优惠利率。对员工的建议:
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公积金缴存期限,缴存金额,个人资信程度等指标确定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建议市民首先尽量占用该额度;
二是,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和贷款本息,建议市民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支用手续;
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加以弥补,因涉及抵押登记等手续,建议市民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尽量选择一家银行办理,争取最优惠价格。
11月3日晚,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有三:
一是提高首付——“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但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是提高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是停贷“三套”——“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建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后发现,对银行业务房贷业务不会带来冲击,反而有促进作用。
首先,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将按同比例给予缴存,两部分均为个人所有,提取后可增强首付款的缴交能力,部分本来没有能力买房的职工由此具备了购房能力,扩大了房贷市场。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将会较大幅度提升个人住房的购买能力;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一定的规定和上限,参照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规定,并根据深圳房价测算,公积金贷款一般无法完全满足购房者全部贷款需求,因此给银行带来了商业组合贷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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