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支持在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在新区范围内购买市场化项目住房时,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政策的实施将住房公积金“先付后取”优化调整为“即取即付”,即由缴存职工先用自有资金购房、再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为摇号选房后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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