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5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31378元,下限标准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故2026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对应提高,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结合《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4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25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31378元。
下限标准此次未发生变化。根据《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都市202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不变,故2025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未发生变化;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故2026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对应提高,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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