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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去年增值收益8283万元

2011-08-20 11:41:52     中国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张晓红报道: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上获悉,201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管理工作考核“优秀”并居全省第一,这也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第一次考核。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霍荣荫参加了会议。

   全市37万人缴存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截至2011年3月底,与去年同期对比,珠海全市缴存人数37万人,增长28%;缴存总额158亿元,增长28%;缴存余额48亿元,增长20%。

   据悉,2010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继续扩大,缴存额稳定增长,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住房消费量明显减少的情况下,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和方便职工提取,有力支持了职工的住房合理消费,减轻了职工负担。

   增值收益创历史新高

   据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审慎稳健运行。在抗风险方面,累计从增值收益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2.6亿元。在住房消费量减少、贷款额减少的情况下,201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仍实现增值收益8283万元的历史新高。

   在支持职工购房方面,我市公积金累计发放购房贷款总额58亿元,支持职工购房31463套;在支持住房保障方面,累计从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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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

   对于部分市民不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在专户里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储金,它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以确保有一笔稳定的资金,用于建立抵押贷款制度,并通过向购房职工发放低息贷款,减轻职工负担,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提取条件过紧或过松,都不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功能作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该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我市已在国家规定的条件基础上,结合实际实行了人性化管理服务,力求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提取:一是体现人性化服务。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外,允许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低保户因子女上学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均可提取

   据悉,目前我市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即来即办即结“一条龙”服务、偿还购房贷款可以一年多次提取、委托银行自动转账偿还购房贷款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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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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