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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法可依

2011-08-26 16:38:03          我要评论()

5月23日,州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说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贞海、州政府副州长王景友出席新闻发布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延边第一部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共设43条,从帐户设立、归集、贷款发放以及违法行为的设定和处罚都分条做出明文规定,《条例》明确了我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法律地位,理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建立起一系列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重要制度,同时也对执法对象和主体作出了法律约束。《条例》的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有利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保护,为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目前,我州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3356个、缴交人数20.2万人,实际缴存单位有2551个,实际缴存人数15.4万人,已有17亿元用于支持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直接拉动住房消费3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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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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