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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中心主任杨旭辉在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上划合并五周年回眸上的讲话

2011-08-31 16:17:03          我要评论()

尊敬的袁主任、李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上划合并五周年回眸总结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五年来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 “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是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机构上划成立以来各项管理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全省乃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的情况下,在德宏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监督指导下,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遵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形成了我州的管理思路和管理体系。过去五年,我们的管理理念更加科学,管理思路更加清晰,管理成就更加突出。过去五年,我们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瓶颈进一步突破,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州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100%,210个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州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人数达58115人;全州累计办理公积金提取22774人次,提取金额1.7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10071户、发放贷款金额 10.89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由2005年的16508万元,增长到101383.94万元,增长了6.1倍;贷款余额由2005年的5452万元,增长到68422万元,增长了12.55倍,放贷率达67.50%;逾期贷款由2005年的921916.17元,减少到77463.5元,贷款逾期率为0.011%;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累计计提、划转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9.86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39.72万元。为增强干部职工购建房能力,改善居住条件,促进德宏州房地产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美丽德宏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管理效能有效提高。
        机构得到整合规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的要求,按照统一管理、精简效能、积极稳妥和资产安全的原则,2005年6月,德宏州人民政府完成了潞西、梁河、盈江、陇川、瑞丽、畹町六个县市(区)管理中心的机构、资产、人员、业务上划移交工作,将上划前的7个管理机构调整为一个管理中心,即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合并上划后的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梁河、盈江、陇川、瑞丽、畹町五个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做好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政策性贷款等工作。各管理部与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的理顺,改变了多个部门、多个中心、资金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面,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有力地提高了管理工作效能。
        管理队伍逐步壮大。2005年,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完成上划合并后,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设置不断得到调整充实,单位性质逐年实现转变。人员编制由30人增加到2010年的42人;内设科室由8个增加到11个;下设的五个县市(区)管理部级别由副科级升为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由4个增加到20个;单位性质由2005年确定的直属于德宏州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副处级事业单位,转变为2008年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010年机构改革中,调整为州政府派出机构。目前,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2人,其中副处级领导2人,科级领导16人。管理队伍的逐年壮大,有力地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力量;单位性质的转变,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深入推进业务管理体系建设,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围绕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支取及贷款收回四大块工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两次制定、补充了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工作管理办法。求真务实,创新举措,各项业务指标逐年实现快速发展。
        公积金缴存覆盖面逐年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作为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基,是生存之本,发展之源,是管理中心的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五年来,我们紧抓归集不放松,狠抓增资扩基、增行扩点、增人扩面,形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和社会力量三支队伍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为住房保障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撑。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05年的5%,逐年有所提高,畹町于2008年提高到10%,瑞丽于2009年提高到10%,芒市于2009年1月提高到8%,州直于2010年4月提高到6%。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政策不断人性化。5年来,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贷款管理和服务理念,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总纲,充分结合本州实际,相继于2007年、2008年制定、修改补充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管理办法》和《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了贷款管理办法;不断丰富贷款种类,推出了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揭组合贷款和独立按揭贷款贷款方式;出台了特殊群体的公积金支取政策,使职工切实感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三)深入推进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内部活力有效激发。
        五年来,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采取多种举措,强化内部管理。明确了岗位责任,确保各尽其职;制定了工作月例会、工作检查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强化了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内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队伍的考勤考绩、奖惩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军训活动,培养干部队伍的吃苦耐劳精神;组织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增强队伍的团队意识;强化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年度内部审计,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干事、奋发向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
      (四)深入推进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效率有效提高。
        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完成统一上划合并后,随着业务工作的壮大发展,信息化建设不断得到更新完善。根据全州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的需要,完成了系统升级改造,制定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制定出严格的计算机系统数据及有关电子文件备份的相关规定,州级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都配备了系统管理员,对每月的数据备份的磁带做到多处存储及异地留存,加强了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全面实现全州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网络化、电算化、规范化管理。开通了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更加方便了全州公积金缴交户查询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及贷款余额。成功建立了与省监管处的网络连接,实现全省网络资源共享。2010年6月,贷款收回数据实现自动导入,改变了以往的手工对账方式,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年7月,全州实现了超限贷款网络在线审批,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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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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